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2年5月7日至2022年7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組對市工投集團黨委進行了巡察。8月19日,巡察組向工投集團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組織情況
針對市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公司黨委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及時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由黨委書記、董事長丁銳同志為組長,其他黨委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對巡察整改落實工作牽頭抓總、全面負責,全力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機制,定期對各責任主體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的責任主體和個人,堅決予以追責問責。
二、整改落實情況
1.關于“落實市委賦予的發展職能有偏差”問題的整改。
一是聚焦四項發展職能,充分發揮碳纖維試驗平臺、纖維研究院、國家博士后工作站及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作用,進一步加強與江南大學、東華大學及國家纖維創新中心等高校院所及行業企業合作,加快推進纖維下游應用制品以及碳纖維復合材料研發,建立技術儲備庫,條件成熟的推進產業孵化;二是聚焦重大項目建設,推進重點化工項目建設,促進產業鏈向高端發展,強化技術研發,開發高性能、功能性、差異化纖維新品種,提升產品附加值;三是聚焦股權投資合作,加強溝通合作,研究利海、豐益融合發展思路,研究新的發展項目,設法協調因政策調整導致產業鏈發展停滯難題,推進化工產業循環發展;四是聚焦服務中小企業,加大政、銀、擔合作力度,大力推行“信用擔保+風險分擔”發展模式,實行“見貸即保”,通過批量擔保與風險分擔快速做大擔保規模,持續增加小微及三農業務,提升“支小支農”業務比例。
2.關于“融入全市發展大局有欠缺”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強全市工業結構、重點產業布局及政策研究,積極融入全市發展大局,充分利用“股權投資、基金投資、融資擔保、科技小貸、應急轉貸”等手段,主動跟進投入連云港“大石化”“三新一高”等重點產業;二是圍繞促進重大項目招引與投資合作,成立集團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出臺招商工作實施意見及獎勵辦法,統籌全集團招商資源,強力推進招商工作開展,推進項目落戶,選擇優質項目參與投資,重點抓好醫藥創新產業園招商工作,推進在談項目落戶。
3.關于“落實‘1+N’政策體系不到位,改革活力釋放不足” 問題的整改。
全面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契約化管理,由分管領導牽頭,組織集團公司相關職能部門,對19家單位年度主要經營指標、分類指標和綜合指標“一企一策”進行細化,已簽訂78份目標責任書,年底嚴格按照目標任務考核兌現。推進中長期激勵等各項改革措施的落實:一是聚焦“減少虧損面,增強盈利水平”的目標任務,對兩家公司試點實行超額專項獎勵機制;二是推行“持股激勵”,積極協調有關公司混改工作,推進落實核心骨干員工在11月底完成持股;三是出臺《進一步加強人才建設的實施意見》《員工招聘管理辦法》,強化人才隊伍建設,盤活一池春水。
4.關于“企業改革改制進程緩慢”問題的整改。
一是對“兩非”企業、“僵尸企業”“三類參股企業”等應退未退企業進行全面排查;二是加快推進政府實施對3戶“僵尸企業”土地收儲計劃;三是加強與參股企業的溝通;四是與市委組織部、市國資委加強溝通,穩妥處理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人員身份等問題,全面完成混改工作;五是全面總結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工作經驗,并制定混改方案,適時開展混改工作,增強企業活力。
5.關于“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剝離不徹底”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進灌西投資公司辦社會職能剝離工作,對灌西投資公司就辦社會職能移交或存在的人員身份、土地權屬等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提出移交思路,并就移交工作與灌云縣進行洽談;二是全面落實國家、省市剝離辦社會職能的工作要求,加強與灌云縣、市相關單位的協調與溝通,不承擔食品安全等行政性職能;三是以灌西投資公司辦社會職能為抓手,對權屬單位辦社會職能進行專項調研,對相關政策單位進行再宣貫,確保集團所屬的各級子公司不再接收任何辦社會職能,推動企業瘦身健體、輕裝上陣。
6.關于“防范金融風險作為不夠”問題的整改。
一是提高科學投資決策的水平,對基金類股權投資項目要把建立退出機制作為參與投資的基礎性指標,進一步緩解公司發展對融資性債務的依賴,根據集團戰略規劃和發展要求,科學制定和實施2022年度融資方案,著手2023年融資方案規劃編制,做好銀企戰略合作,適時降低融資成本;二是各相關單位將實時跟蹤訴訟進度及欠款單位經營動態,盡一切可能追償債權,集團公司將進一步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制定相應的清收獎勵政策,嚴格控制客戶授信;三是根據催收進度計提實質性壞賬,根據欠款情況發起法律訴訟,對于無法收回款項上報集團董事會及國資委審批核銷。
7.關于“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將環保指標考核納入年度目標考核,16家權屬單位簽訂《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書》,進一步落實單位主體責任;二是印發集團黨委班子成員環境保護工作聯系點制度文件,督促檢查相關單位安全環保工作,切實履行監督責任;三是印發《關于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問題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組織權屬單位開展環保問題全面摸排、改進和優化,推進專項整治和能效達標改造;四是抓好宣傳教育,通過常態化開展專題學習會、專家講座、線上培訓等形式,加強企業環保文化建設,引導職工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不斷提高環保意識。
8.關于“安全生產責任意識不強”問題的整改。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把安全生產納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委會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二是強化壓力傳導,制定集團黨委班子成員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清單,督促檢查16家權屬單位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三是強化教育培訓,采取專家授課、職稱考試、合作辦班等多種形式,深入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四是強化結果運用,健全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制度,加大安全生產在目標責任書所占比重,完善安全生產千分制目標考核細則。
9.關于“企業管理水平不高”問題的整改。
一是推動租賃等業務信息化管理,簡化流程、完善審批;二是根據各權屬企業經營性質和范圍,進一步修訂“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規定,“一企一策”確定各單位工程建設項目、重要設備和技術引進等事項需集團研究審批的金額;三是加強對氨綸公司等權屬企業“三會”運作情況的檢查指導,督促各權屬企業進一步厘清董事會決策范圍和工作流程,清晰界定黨組織與行政議事權責邊界;四是根據國企三年改革行動要求,科學制定目標責任書,進一步細化權屬單位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完善績效考核細則。
10.關于“盈利能力不強”問題的整改。
一是強化預算管理、全面分析權屬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加大對重點企業的管理力度,對重要指標實行量化管理;二是開展虧損企業治理工作,以2020年虧損企業戶數及金額為基數,“一企一策”制定方案,通過公開選聘主要經營者、破產清算等方式,加快制定具體的扭虧增盈措施,并將虧損企業治理、非主業清退等工作列入年度經營考核指標中,推動權屬單位落實;三是加快非主業的清退工作,2022年擬清6戶非主業企業;四是加強主業投資,嚴格把控非主業投資,同時,根據投資管理相關制度文件的要求,做好投資的可研、盡調等工作,提高投資的科學性。
11.關于“企業管理團隊建設不力”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干部梯隊建設,出臺《進一步加強人才建設的實施意見》《員工招聘管理辦法》,推進“雙銳人才培養計劃”和調干生制度,改善人才專業結構,招聘向緊缺型、技術型傾斜,加快年輕干部的培養;二是推動競爭上崗,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對新調整人員實施競爭上崗,集團40歲以下中層干部配備達20%左右,其中中層正職配備不少于2名。
12.關于“人才隊伍建設與企業發展不匹配”問題的整改。
一是貫徹落實“人才興企、人才強企”戰略,出臺集團公司《進一步加強人才建設實施意見》,設立人才建設專項資金,實行差異化的薪酬待遇,提高核心骨干專業技術人員薪酬傾斜比例,建立人才周轉房等制度,降低引進人才離職率;二是出臺《員工招聘管理辦法》,綜合實施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完善高層次人才招引力度,對纖維新材料板塊研發、技術型人才授權招聘。
13.關于“監管合力未形成”問題的整改。
一是開展以責任落實為主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對權屬單位領導人員實行離任必審,任期滿三年必審,任期內至少審計一次;二是發揮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領導小組作用,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搭建職能部門間信息共享平臺;三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專項聯合監督檢查,構建專責監督和職能監督合力;四是立足“監督的再監督”,通過下發工作提示、監察建議書等,督促職能部門強化監管,對監管缺位、履職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五是扎實履行職責,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強化對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的監管力度,及時糾偏、化解風險,發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構。
14.關于“制度執行不嚴實”問題的整改。
集團公司將嚴格要求權屬單位根據《集團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制定《責任追究實施辦法(細則)》;直接執行集團責任追究制度,在《企業職工獎懲辦法》中明確規定5萬元以下違規經營投資損失的處罰條款,與集團制度無縫對接。
15.關于“經營監督有欠缺”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組織加架構,成立運營監管部,統籌合同、法務、內控及風控管理,引進法務人才,緊密聯系外聘法律顧問團隊力量,加強依法合規管理,推動法務從事務型向管控型、服務型轉變,修訂完成《合同管理辦法》,加強合同法務審核與檢查,指導基層單位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二是加大依法治企,加速歷史遺留案件清收,法務部對歷史遺留案件下發“督辦函”,并納入權屬單位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加快金融版塊不良代償催收,向擔保、小貸和資產管理公司分別下達本年清收、回款等考核指標;三是提升治理能力,通過集團組織培訓和企業自培方式,加強企業干部的法制學習,開展普法教育,在法律培訓中引入不正當競爭案例,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和公平競爭意識,提高基層治理能力。
16.關于“資產賬實不符”問題的整改。
一是開展資產專題摸排調研,摸清底數,全面、詳細掌握集團資產情況;二是對集團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重新進行設計、建設,將賬面及賬面外資產全部納入管控;三是對土地資源進行統計分析;四是完善資產管理制度,制定并印發集團資產管理相關文件,規范資產經營管理行為;五是完善責任追究體系,明確資產管理責任,對于因工作失誤等導致的資產流失情況進行追責。
17.關于“資產閑置問題突出”問題的整改。
一是提高資產管理信息化水平,對集團資產管理信息系統重新進行設計、建設,力求通過該系統對資產的使用、管理、經營情況進行系統、整體、全面的把控,及時發現閑置情況;二是對各權屬企業閑置資產進行梳理,并對閑置原因等情況進行逐一分析,出臺《招商引資管理辦法》等制度;三是在集團官網開辟資產盤活專欄,對于具備租賃條件的資產將在官網定期推送招租公告;四是加強對工業類企業閑置、報廢機械設備的盤活及處置的指導,對于報廢設備進行及時處理;五是加強市場需求調研,充分了解市場需求,督促各權屬企業對市場接受度低的產品要及時進行調整,對閑置生產線定期進行改造升級,適應市場需求。
18.關于“投資管理乏力”問題的整改。
建立風險防控長效機制,設立市場化基金管理公司,完善基金管理運營風險控制、信息披露、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及回訪等制度體系,修訂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業務操作管理規定》《代償及風險項目復查復審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
19.關于“應收賬款回收不及時”問題的整改。
一是根據催收進度計提實質性壞賬,根據欠款情況發起法律訴訟對于無法收回款項上報集團董事會及國資委審批核銷;二是2022年6月起青口公司派專人多次去開發區環保局、財政局申請協調返還、收回該筆款項。
20.關于“部分資產存在流失風險隱患”問題的整改。
一是全面梳理集團范圍內的土地資產,尤其對賬面外資產的情況進行排查,并將其納入資產管理系統,實現資產的全面把控,有效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二是對于土地證被其他主體確權、占用情況進行逐一分析研判,通過簽訂合同、補充協議等方式,約定相關權責,實現對該類情況或存在風險的把控;三是加大國有資產流失責任追究力度,依據資產管理信息系統設計構想,同時研究并出臺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文件,對于資產購買、使用、租賃、轉讓等經營行為進行規范,明確維護資產安全、防止流失的責任主體,健全國有資產流失責任追究體系;四是建立資產經營管理檢查工作制度,每年對各級子公司的資產經營管理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形成資產經營管理情況報告,提交總辦會審議;五是建立資產經營管理監督體系,廣泛接受內外部監督,對于職工群眾關心的資產經營管理重點、風險點,做到及時了解情況,及時反饋。
21.關于“政治引領有欠缺”問題的整改。
一是深化“第一議題”制度落實,提升政治站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學習內容與黨委會通知一起下發、與黨委會研究的議題保持一致,跟進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最新講話、重要指示批示和黨中央最新重要會議精神,督促黨員干部認真記錄筆記、撰寫心得;二是加大領導干部黨性教育力度,為基層黨組織配發《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等書籍,集團公司黨委班子成員常態列席基層單位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堅持開展理論中心組巡學旁聽,把基層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固定學習日、主題黨日等制度,作為“定級”管理的重要依據。
22.關于“班子履職不充分”問題的整改。
一是班子成員兼職情況按要求進行履職報備。目前,集團一副總經理已退休,不再兼任下屬公司相關職務;集團公司一副總經理已辭職;集團公司一副總經理不再兼任研究院院長;集團公司總經濟師不再擔任房地產公司法人。二是嚴格按照集團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等要求,正常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確保決策執行規范化。
23.關于“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會議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對每位班子成員的陳述意見,特別是對最終決策方式、內容必須詳盡、如實記錄在案,并由全體班子成員簽字認可,以此作為決策責任承擔的依據;二是堅持“一把手”末位表態制,研究決定重大事項時,“一把手”不先定調子,劃定框架,在充分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由“一把手”按照集體表決意見作最終表態。
24.關于“干部選拔程序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一是規范干部選拔程序,規范黨委會干部選拔任用會議記錄;二是嚴格按照上報調整方案進行選拔任用;三是加強對試用期滿新任干部的考察,考察合格后正式任職。
25.關于“對關鍵少數疏于管理”問題的整改。
一是強化政治監督,嚴格按照中央《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以落實責任為關鍵,推動“關鍵少數”履職盡責;二是強化教育監督,規范權力運行,深入排查廉潔風險點,落實有效防控措施,不斷規范權力運行;三是注重動態管理,落實提醒約談制度。
26.關于“‘一崗雙責’履行不到位”問題的整改。
一是強化思想認識,將全面從嚴治黨的有關任務和要求作為各級黨組織中心組重要學習議題,通過常態化制度化學習,層層推動管黨治黨責任落到實處;二是壓緊壓實責任,細化分解責任內容,完善責任清單,通過簽訂《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書》、年度述責述廉、日常監督、民主評議等方式,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履職盡責;三是嚴格督查考核,通過檢查《履責記實手冊》、與基層單位和職工群眾座談等方式,強化日常督促檢查,嚴格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考核打分,與薪酬績效和評先評優結合起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
27.關于“警示教育針對性不強”問題的整改。
一是持續放大警示教育成效。分類施治,通過督促違紀違法人員所在黨組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題組織生活會,對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責任約談等,用發生在身邊的案例“活教材”警示教育身邊人,增強警示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擴大警示教育覆蓋面。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觀看警示教育片、通報曝光典型案例、編印警示教育材料等抓實廣大黨員日常教育,同時開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動,推動黨員干部注重家庭、涵養家風,做好8小時以外的監督管理;三是深化以案促改,提升治理效能。突出標本兼治,堅持舉一反三,著力推進源頭防治工作,用好紀檢監察建議,推動解決制度上的漏洞、監管上的盲點。
28.關于“攻堅克難勇氣不足”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虧損企業內部管理體系,推動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設備運轉率、產品優等品率控制在90%以上;二是通過土地增資等方式降低集團資產負債率;三是依托招商資源統計工作,將縣區、板塊征地補償金、地上物補償等納入統計范圍,將其作為招商引資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是通過資產排查,對各類債權情況進行統計,納入資產管理信息化系統范圍,加強債權的集中、統一、規范管理;五是加強對征地補償金等債權的清收力度,制訂《年度征地補償金催收目標任務考核辦法》,加大目標獎懲力度,促進清收力度提升。
29.關于“無依據發放津補貼和福利”問題的整改。
一是堅持立行立改,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清理,對無依據發放津補貼和福利的及時予以糾正,責令相關人員退回費用;二是完善發放制度,集團于2022年7月出臺《進一步規范工資性津補貼發放的通知》,從制度層面規范工資性津補貼的發放;三是強化責任督查,不定期對各項津補貼和福利發放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要嚴肅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其他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并加大通報曝光力度。
30.關于“公車管理使用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一是完善規章制度,集團于2021年7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公有車輛管理的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及時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強化日常管理,堅持實施一車一卡、定點維保、節假日封存等,全面加強對車輛的管理和費用管控,充分運用GPS定位系統,實時監控公務車輛運行情況,同時不定期對派車單、維保記錄臺賬等開展監督檢查,節日期間加大督查抽查力度,做到嚴在經常;三是保持懲治震懾,嚴查“車輪上的腐敗”,持續加大對公車管理使用過程中違紀違法問題的處置力度,堅持嚴的主基調不動搖,通過案件查辦形成有力震懾。
31.關于“厲行節約不夠”問題的整改。
一是加強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培育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意識;二是堅持舉一反三,突出問題導向,全面開展排查摸底,對發現的問題立即糾正,對個別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購置工作服超出標準的部分責令退款;三是加強預算控制,嚴格預算源頭把控、預算編制管理、預算執行管理,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確保資金規范使用,發揮資金最大效益。
32.關于“財經紀律執行不嚴”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執行《公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加強公務用車費用報銷審核力度,目前集團本部已補齊車輛保單及保險合同、《車輛維保審批單》并完善簽字手續,利海公司和金橋制鹽補齊通行費清單,杜絕類似情況發生;二是嚴格按財務管理制度相關要求,加強對公司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逐月清理借款并督促及時歸還,保證資金的安全完整,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資金風險;三是地產公司出租的酒店,2021年8月起水電費已全部由租賃方自行繳納,代收代繳水電費業務已不再發生。
33.關于“黨內組織生活虛化”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肅組織生活,堅持嚴的標準、嚴的措施、嚴的紀律,認真準備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確定主題與制定方案,提前10日報上級黨組織審核;二是突出問題導向,堅持從嚴要求,對標找差、點準原因穴位、戳到麻骨、開出辣味;三是用好批評武器,黨組織負責人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四是強化督促檢查,督促各單位黨組織及時做好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相關會議記錄,集團黨委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34.關于“基層組織活動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一是嚴格黨員發展,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對發現問題的黨支部書記進行約談,做好集團發展黨員工作指引,加強業務指導與監管,嚴格程序,嚴格執行發展黨員相關制度;二是完善黨務臺賬,做好基礎檔案工作的指導與檢查,建立黨支部基礎工作臺賬,確保全程紀實,對黨員名冊、“三會一課”記錄、黨員黨費繳納登記、黨支部工作計劃總結等檔案臺賬確保及時收集、分類歸檔,支部學習教育、組織生活開展情況以及其他相關工作記錄內容完備、要素齊全、格式規范;三是抓好不在崗黨員學習教育管理,科學合理地設置不在崗黨組織黨支部,專人負責不在崗黨員的聯系和服務工作,通過電話、微信、上門談心的方式,同不在崗黨員保持聯系,并進行分類管理,區別對待,根據不在崗黨員年齡、健康狀況及文化水平等特點,有針對性地教育管理他們,同時,積極和社區對接,做退休黨員劃轉工作,協助他們就近編入居住地黨組織,便于他們就地參加組織生活。
35.關于“基層黨建融入經營管理不足”問題的整改。
一是聚焦黨建與經營工作的融合,重點推廣“三組聯建”做法,集團公司制定《關于推進“三組聯建”工作的實施意見》;二是聚焦抓書記、書記抓,以實施“書記項目”推動“書記領辦、項目領干”,壓實一把手領導責任;三是聚焦提升基層黨組織戰斗力,集團公司出臺《關于推進黨支部定級管理的實施意見》,從8個方面進行評級,其中“改革發展實績”占比20%;四是聚焦黨建述職考評,細化年度黨建目標百分制考核指標設計,注重日常監督檢查與年度硬性考核相結合,注重定量分析與民主評議相結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公司黨委將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引領,認真落實市委政治巡察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長抓不懈,立足長遠鞏固整改成效,加快推動各項工作高質量開展。
1.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公司黨委堅持把巡察整改過程作為貫徹上級決策部署的過程,作為推動高質發展、勇挑大梁的過程,把整改融入生產經營、融入改革創新、融入全面從嚴治黨、融入班子隊伍建設各領域各環節,通過中心組理論學習、第一議題、“三會一課”等載體,引導各級黨組織深刻認識落實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義,主動認領問題、正視問題、剖析問題、解決問題,真正做到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罷休。
2.進一步壓緊整改責任。按照“整改有目標、推進有措施、落實有責任、完成有時限”的工作方針,認真落實整改方案,健全整改臺賬,逐項研究分析,強化對賬銷號。能當下改的要堅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并限時整改到位;一時解決不了的,明確階段目標,強化跟蹤督查,推動問題整改事事有著落、件件有回音,確保問題整改取得實效。
3.進一步健全長效機制。建立巡察問題整改長效機制,公司黨委履行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黨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對巡察整改落實工作牽頭抓總、全面負責,全力推動職責范圍內巡察整改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巡察整改督查機制,定期對各責任主體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巡察整改不力,敷衍應付、虛假整改的責任主體和個人,堅決予以追責問責。
4.進一步推進改革發展。將推進巡察整改工作落實作為加快改革發展的有利契機,把巡察整改與培育壯大新動能結合起來,遵循“節能降耗、安全環保”的時代要求,精益求精地投資開發產業鏈項目,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做大做強主導產業,構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現代產業新體系。找準全市“三新一高”產業發展契合點,在重大項目投資合作上盡快取得實質性突破,帶動適合我市的一批重大工業項目加快推進。拓展融資服務平臺,構建縣區融資服務網絡,提升服務企業發展的能力和實力。
5.進一步深化從嚴治黨。嚴格按照國企黨建的新要求,在深化國企改革中強化黨建政治功能,充分發揮領導核心作用。以推動“五聚焦五落實”深化提升行動為著力點,把基層支部建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黨建指導員制度,培養一批青年黨務骨干,加大基層陣地建設投入,增強基層黨建工作力量。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推進用人機制改革,破除行政化、干部級別觀念,加快提升對高層次人才的集聚力,打造產業投資精英團隊,激發人才隊伍活力。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圍繞產業投資、融資擔保、資產租賃等關鍵領域,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長效機制,重點排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不力、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新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做到從嚴問責懲處,從嚴防控風險。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518-85411116;郵政信箱:連云港市花果山大道109號工投集團黨政辦公室,郵編222000,電子郵箱lyggt2015@163.com。
中共連云港市工業投資集團委員會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