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特清風》
2022年第7期
連云港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 2022年7月
目 錄
1、廉政時評:把敢于善于斗爭作為必修課………………………2
2、清風說要:菱窠往事……………………………………………3
3、廉政文苑:無愧循吏……………………………………………5
4、警鐘長鳴:簽字筆跡里尋突破…………………………………7
【廉政時評】
把敢于善于斗爭作為必修課
斗爭精神是共產黨人與生俱來的政治品格。紀檢監察干部要把敢于斗爭、善于斗爭作為必修課,保持和發揚斗爭精神,在反腐敗斗爭一線練膽魄、磨意志、長才干。
堅定“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斗爭意志。紀檢監察干部要保持清醒頭腦,淬煉過硬的思想政治定力,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要清醒認識到,腐敗和反腐敗較量還在激烈進行,并呈現出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征,決不能滋生已經嚴到位、嚴到底的情緒,要敢于擔當使命、敢于面對困難、敢于攻堅克難,以堅韌不拔的意志和無私無畏的勇氣,永遠吹沖鋒號,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
涵養“一枝一葉總關情”的斗爭情懷。堅持人民至上,是紀檢監察工作的根本立場和價值取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必須把為了人民、依靠人民融入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各環節。堅定“為了人民”的政治立場,做到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就堅決防范和糾正什么,持續加強對各項惠民富民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突出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把握“依靠人民”的正確方法,推動監督下沉,暢通群眾反映意見、信訪舉報的渠道,耐心傾聽、積極化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打通監督“最后一公里”。
錘煉“越是艱險越向前”的斗爭本領。斗爭本領不是與生俱來的,必須經受嚴格的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在復雜嚴峻的斗爭中經風雨、見世面、壯筋骨。要持續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夯實敢于斗爭、善于斗爭的思想根基。要堅持邊學習、邊調研、邊工作、邊總結,在斗爭中提高學習思考、分析研判、監督問責、執紀執法、組織協調、見微知著等能力水平,練就與崗位職責相匹配、能有效抵御各類風險挑戰的鐵肩膀、硬脊梁、真本事。要掌握斗爭規律、統籌斗爭策略,注重斗爭過程、效果和目標的統一,在嚴厲懲治、形成震懾的同時,加強制度建設,強化教育引導,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內在聯系。(來源:清風揚帆網)
【清風說要】
菱窠往事
1930年秋,成都一家報紙刊載出一篇轟動錦官城的新聞,標題是:《成大教授不當教授開酒館,師大學生不當學生當堂倌》,惹人注意。
原來,那年暑假,在成都大學任教的李劼人不愿被反動軍閥挾制,提出辭職。為解決辭職后的生活費用,李劼人夫妻二人一同做菜,經營起一個小菜館,招牌叫“小雅”。“小雅”出自《詩經》,李劼人取這個店名,針對時弊,抒發心境,表示自己決心不與軍閥同流合污。
然而,身處亂世,想要偏安一隅是難以實現的,“小雅”飯館最終以倒閉收尾。1936年春,日軍飛機轟炸成都,李劼人從城內疏散到東郊外沙河堡鄉間,他以黃泥筑墻、麥草為頂,修建了自己的棲身之所,因居所在菱角堰旁,故在門楣上題寫“菱窠”匾額。
菱,是一種生在池沼中、根扎在泥土里的草本植物;窠,即鳥蟲的巢。
如今看似幽靜恬適、鳥語花香的庭院,當年卻是風譎云詭、吉兇難料。上世紀40年代,李劼人利用自己的社會身份和菱窠的偏僻之利,幫助和掩護了不少地下黨員和進步人士。
李劼人曾擔任黨領導下的群眾文藝團體——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成都分會相關職務,積極參與并組織抗日救亡活動。他還是樂山嘉樂紙廠董事長,倡導實業救國,在文協面臨經濟困難之時,設法為文協捐資捐物,支持文協工作,幫助會刊《筆陣》出版。
此外,李劼人積極為文協聚會和活動提供場所,對進步人士十分支持。他從紙廠里撥出一筆經費秘密交給組織,用以幫助貧病的進步人士。文協的地下黨員陳翔鶴失去了工作,全家生活窘迫,李劼人前往看望并慷慨解囊,使陳翔鶴全家度過艱難的歲月。
“劼人先生絕對可靠,這是我們完全可以信任的!”1947年3月,黨中央駐渝機關撤離重慶,成都的時局急轉,6月初,國民黨實行大逮捕,負責文協工作的陳翔鶴和許多地下黨員都被列入黑名單,李劼人連忙安排陳翔鶴到菱窠躲起來。有一次,一伙特務來菱窠搜查,翻箱倒柜,一片狼藉,李劼人氣憤地提起長袍前擺,揶揄特務:“我這兒還有個胯胯,你們還搜不搜?”特務沒有撈到便宜,悻悻而去。陳翔鶴住了十多天后轉危為安,在向地下黨組織匯報時說:李劼人值得信任托付。
后來形勢愈加嚴峻,組織上要求陳翔鶴立即轉移,離開成都,躲避特務的追捕。為了安全起見,李劼人立即將他轉移到樂山嘉樂紙廠。事后不久,李劼人精心安排,為其尋找職業掩護,陳翔鶴被聘為駐廠秘書兼總務主任。李劼人常以視察廠務為由,從成都來紙廠與陳翔鶴相見,在住處徹夜交談。二人談個人癖好,述人生經歷,交談進步作家奔赴延安的選擇,分析淮海戰役最后的時局等。陳翔鶴留駐嘉樂紙廠兩年,才得以躲過險情,二人患難與共,結下了深厚的情誼。
如今的菱窠已修建成李劼人故居紀念館,再沒有當年的驚心動魄,傳奇的故事卻一直流傳。(來源:清風揚帆網)
【廉政文苑】
無愧循吏
南京小倉山一帶,曾有一座聞名遐邇的園林,是為隨園。這里南臨雨花臺,西南有莫愁湖,北面是鐘山,東面為朝天宮,可謂金陵勝景盡收眼底,“其間山水之佳,樓臺之美,花木之盛,觴詠之繁,久已圖不勝圖,記不勝記,見于詩歌更不一而足”。
隨園的主人自號隨園老人,并寫就著名的《隨園詩話》,死后亦葬于隨園,墓室位于小倉山南嶺隨家倉的百步坡上。他,就是清代著名的詩人、散文家袁枚。
袁枚(1716年—1798年),字子才,浙江錢塘(今杭州)人。他天資聰慧,12歲入縣學,23歲中舉,乾隆四年(1739年),24歲的袁枚就考中進士,名列第二甲第五名,入選翰林院庶吉士,一時名滿京城。翰林院“散館”后,袁枚出京做官,歷任江蘇溧水、江浦、沭陽、江寧等地知縣。
袁枚的詩人與散文家的身份太過出名,以至于讓人忘記了他也曾有一段為官經歷。袁枚擔任知縣的時間雖然不算長,但廉潔奉公、勤勉盡責,敏而能斷、不避權貴。他深知一個人、一個家庭如果長年打官司,必然導致家道中落,所以無論大小訴訟,袁枚都是有案即審、有案即判,從不稽留耽擱,力求公正無私,以使百姓免于詞訟之累。
江寧方山溪洞外,有兩戶人家為了一塊田地的歸屬,打了多年官司。因為沒有地契,權屬不明,爭訟多年仍然沒有結果,公堂上的狀紙早已堆積如山高。為了讓兩家免于詞訟之累,時任江寧知縣的袁枚秉公裁決,悉數裁撤了此前的判決文書,命人重新丈量土地,另外發給地契,使他們各自開墾耕種,一起陳年積案就此化解。
為了整飭民風,袁枚經常召集鄉里長者,打聽境內有前科的人、頑劣之人的名字,核實無誤后張榜公示,并許諾如三年內沒有劣跡,即可將姓名從榜上撤下。這一做法果然奏效,由此“奸民皆斂跡”,原來的作奸犯科之人都能痛改前非,社會風氣明顯好轉。
袁枚為官嚴于律己,他認為作為一名官員,應該嚴格約束身邊的人,如此官民之間才能相處融洽,很多官場和社會弊病自然就消除了。袁枚的才干得到兩江總督尹繼善的賞識。清代學者陸以湉在《冷廬雜識》里贊道:“其為宰時,清勤明決,無愧循吏。”
袁枚愛民,民亦愛袁枚。他在《隨園詩話補遺》卷十中記載:他27歲時權知溧水,離任時,“吏民泣送,有以‘萬民衣’披我身者,金字輝煌,皆合郡人姓名也”。“一路壺漿擎父老,萬家兒女繡衣裳”的送別場景,讓袁枚為之動容。
乾隆十年(1745年),他從沭陽調任江寧知縣,當地百姓亦以“五步一杯酒,十步一折柳”,深情相送。多年以后,袁枚依舊感嘆,“蓋賢者視民如家,居官而不能忘其地者,其地之人,亦不能忘之也”,也就是說,為官者如果把老百姓當成自己的親人,老百姓自然也會把他當親人,久久掛念。
袁枚一生淡泊名利、進退自如。乾隆十三年(1748年),他在南京買下一座荒廢的園林,改名為“隨園”。此后,袁枚辭官歸隱,定居南京,精心修筑隨園,在此生活了半個世紀。
“牧童騎黃牛,歌聲振林樾。意欲捕鳴蟬,忽然閉口立。”“白日不到處,青春恰自來。苔花如米小,也學牡丹開。”這些清靈雋妙的詩句,都出自袁枚筆下。他從毫不起眼、別人都容易忽視的苔蘚中看到了它對生命怒放的渴望與堅持,有人說袁枚筆下的苔花絲毫不亞于名貴的牡丹花。
作為乾嘉之際的詩壇領袖,袁枚詩文雙絕。他倡導“性靈說”,主張直抒胸臆,寫出個人“性情遭際”,并為后世留下《小倉山房詩文集》《隨園詩話》等著作。他的才華、睿智與灑脫,他的真性情與赤子之心,早已融進了古都金陵的文脈之中。(來源:清風揚帆網)
【警鐘長鳴】
簽字筆跡里尋突破
“我們以后又不是不見面,誰還找不到誰家?大不了判幾年,走著瞧!”這是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班莊鎮汪于村原村委會主任汪某被區紀委監委留置前期的表現。態度蠻橫,出言不遜,汪某不僅對相關問題拒不交代,還對區紀委監委調查人員恐嚇威脅。
汪某對抗組織調查,但有關他強行占用群眾土地、侵占集體資產等問題卻逐一得到佐證。為徹底查實汪某的違紀違法事實,調查組綜合研判,決定將重點鎖定在村賬上。
對照村里的記賬憑證,調查組連續一周與村會計張某談話。而張某有備而來,對疑點賬目,不是說記不清,就是甩鍋汪某,反復強調“是按汪某要求記賬,也是汪某負責管錢”,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
調查組向汪某核實,汪某則說“賬都是張某管,自己只負責簽字”。雙方“踢皮球”,相互推諉僵持不下,調查工作陷入僵持狀態。
為擺脫被動局面,調查組決定再次翻閱該村2015年至2019年賬目。就在大家一無所獲、分類收拾賬目時,小李卻從記賬憑證外觀發現反常情況: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比較完好,而2018年至2019年的卻比較破舊。
“為啥時間遠的較新,而時間近的較舊?”帶著這個疑問,調查組再次排查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
果然,有了新發現。3年間,一些間隔幾個月的核銷簽字看起來像一天寫的,放在一起比對時,連筆跡也像一支筆一次簽下來的,部分記賬憑證中的時間存在前后矛盾。
“記賬憑證內極有可能存在偽造簽字的情況。”調查組反復斟酌討論,“如果證實人為造假,那么會計張某不可能不知情。”
“為何一年內的簽字都是一個筆跡?”調查組將證據擺在張某面前,張某最終交代“字跡相同”背后的貓膩。
原來,汪某為將上級債務化解資金占為己有,要求張某和鎮農經中心會計篡改2015年至2017年的記賬憑證,并將虛假的村集體欠汪某8萬元的票據穿插到記賬憑證中。
為免除后患,汪某要求張某將原始記賬憑證銷毀。然而,張某表面應允,私下卻為自己“留下退路”,將原始記賬憑證藏于家中。
調查組當機立斷,經請示后立即隨張某找出原始記賬憑證。在該憑證上,汪某的簽字清楚地標明了相關虛假票據的位置及金額。
得知張某坦白,汪某長嘆一聲“沒想到真留了一手”,在鐵證面前,如實供述了自己貪污、受賄的違紀違法事實。
最終,汪某因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占罪、貪污罪、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來源:清風揚帆網)
抄送:公司領導,各部室、車間。 |
2022年第7期 份數:20份